李杰民律师,河北睛明律师所创始人,高级合伙人,副主任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邯郸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。自2000年以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,创建了刑事律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杰民律师
手机号码:13931054158
邮箱地址:13931054158@126.com
执业证号:11304201210239864
执业律所:河北睛明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9楼
管辖权异议书
异议人:李**,女,汉族,19*8年11月25日生,现住邯郸市***大街7*号院2*单元5号。
请求事项
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丛台区人民法院审理
事实与理由
原告马**诉我财产纠纷一案,2015年4月28日向我送达起诉状后,我认为该案应由丛台区人民法院管辖:
1.原告诉我住邯郸县***村纯属捏造。我从来没有在**村居住过一天,也不知道**村在什么地方。
2.我的户籍所在地为邯郸市**区**里*号楼*单元5号,此有我的身份证为据。
3.我的现住址为:邯郸市***大街7*号院*单元5号,此有租赁合同、水电费缴纳凭证及当地居委会证明为证。
因此无论我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均不在邯郸县境内,邯郸县法院无管辖权,该案应由我的户籍所在地丛台区法院管辖,在此请求邯郸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丛台区人民法院审理。
此致
邯郸县人民法院
异议人:李**
2017年10 月 21 日
邯郸律师李杰民 电话1330308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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